青海省确定2022年综合医改 重点工作任务

2022-08-06 22:14:45   编辑:封爽壮
导读 青海省确定2022年综合医改 重点工作任务

本报讯 (记者 郭靓 通讯员 何君) 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青海省2022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》,明确我省2022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加大三明医改经验推广力度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、加快建立就医新格局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、强化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、传承弘扬中藏医药事业、加强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24项具体措施。

今年我省将落实政府投入责任,强化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,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。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,健全疾控网络,管理体系和运行体制,完善防治结合、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机制,加快构建医防相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。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方面,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,推动实施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建设,提升重特大疾病省域内治疗能力,积极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,提高市(州)级公立医院医疗救治水平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,允许公立医院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、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。

全省将做实做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,提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质量。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,实行“县聘乡用、乡聘村用”。进一步创新医疗服务模式,持续推广多学科诊疗、日间手术、无痛诊疗等医疗服务模式,提升各级医院服务能力,强化县医院对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调管理。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在海东市全面推行DIP付费,其他市(州)全面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。

全省逐步扩大集中招采品种范围,国家和省级(省际联盟)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总数达到450个,公立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率不低于70%。同时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。继续加强县级中藏医医院特色优势专科(专病)建设和中藏医适宜技术推广,切实提高中藏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。加大对承担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任务的地区及机构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支持力度,鼓励各地结合实际,在相关改革中先行先试,大胆突破创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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